温州信息网讯 花1.8万元订购了一辆高配版摩托车,到货的却是低配版。日前,瑞安消费者蔡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损失,遭拒后向瑞安市消保委投诉。
今年4月23日,蔡先生在瑞安市飞云街道某车行订购了一辆价值1.8万元的摩托车。摩托车在交付使用后,他发现商家提供的摩托车和原本约定的配置不同,遂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其损失,商家对此予以拒绝。
瑞安市消保委飞云分会调解人员接到蔡先生的投诉后对此事展开调查,商家承认销售给蔡先生的摩托车为低配版,但其向调解人员解释,蔡先生来其店中订购的是高配版摩托车,后来厂家发来的是低配版摩托车。因高配版和低配版的摩托车外观基本无异,商家没注意就把低配版摩托车发给蔡先生。商家认为自身虽然有过错,但蔡先生已使用该摩托车一段时间,可以退回多收的部分价款但不同意退货和赔偿。
在调解中,调解人员向商家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陈述其中利弊,最终商家同意退款1.8万元,并给蔡先生赔偿5000元。
瑞安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采购摩托车要认真查验摩托车的合格证、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等,也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等相关官网查询摩托车产品信息资料,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投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付的是“高配”的钱收的是“低配”的车
这车行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记者陈培培
通讯员朱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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